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慎买抵押房!

1999-07-25 来源:生活时报 ■胡霜 葛颂茂 我有话说

你千辛万苦投了一大笔钞票买房子,到头来发现这套房子已被房产商抵押掉,于是麻烦事接踵而至,这种情况在一些地方多次出现。

什么是抵押房?即房产商把正在建造的房子暂时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,待房子造毕卖掉后把钞票还给银行并“赎回”房子的产权。如果在抵押期间房产商把房子再预售给购房者,那么这位购买者买的就是抵押房。

抵押房究竟能不能买卖呢?从理论上讲,抵押房买卖只要遵循相关规则是不成问题的。

1、房产商把房子抵押给银行后30天内,凭抵押合同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,表明该抵押已合法。

2、在对外预售时把抵押情况主动告知购房者,并出示书面证明,让购房者在了解该事实的情况下自己决定是否购买。

3、如果购房者并不介意,双方签订一份相关协议,房产商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向银行“赎回”房产权证,同时确保按期为购房者办理产权证。

4、在抵押期内房产商应保证管理好该房产,不得发生损坏等情况。

但是问题往往并不简单,对于刚刚兴起的房地产业来说,要真正做到合理和规范是比较难的。

不少房产商做不到上述要求,少数房产商甚至把房子抵押掉后不去交易中心进行登记,也不向购房者讲明,而是一味地“打闷包”。

这样的话,市民再去购买抵押房就要冒极大的风险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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